2013年3月19日 星期二

藝術.垃圾(上)

今日幸得熊仔告知,月前製作的一集專題,引來網上一點討論。真係榮幸!


以下是節目的連結︰
http://mytv.tvb.com/news/newsmagazine/140736#page-1

以下是評論文章的連結︰

http://thehousenews.com/art/藝術透視新聞垃圾/

以下是全文,包括網友的評論︰
無線電視於二月二日播出的《新聞透視 — 藝術.垃圾》,探討西九M+斥巨資向瑞士收藏家購買一批中國當代藝術品,卻遭評為「買垃圾」一事。該節目最令人印象深刻的,除了以搖晃鏡頭和鐵窗風雲式燈光,營造出「藝術難以理解」的恐怖感之外,莫過於這一幕:主持人拿著一個以黑色咭紙做背景、用手電筒打燈的「漱口盅」,在伙炭藝術村到處問參觀者:「這是否藝術?」
甚麼是藝術,藝術跟技藝和文化的分別,觀看所涉及的直覺和觀念,了解藝術品和藝術家背景有多重要,東方藝術的衡量方式 ... ... 這些問題,節目大可以從藝術史著手,深入探討某一個藝術家或者某個時期的故事,結論雖無定案,但亦可啟發觀眾思考。《藝術.垃圾》卻寧願斷章取義,將被訪者的一套說法交錯剪接,假裝成對話,再借眾說紛紜的觀感,把藝術說得莫測高深,暗示大眾無從入手;另一面又落入簡化的「你睇到鍾意咪得」,忽視了喜歡一件作品之餘,可以繼續深化、增廣視野之可能。
藝術.垃圾》所犯的錯,在於一開始就答了錯問題。它想問的,根本不是藝術的本質,而是藝術品訂價的準則。說白一點,就是「M+買呢批貨究竟抵唔抵」。故此,該節目的謎題其實來自藝術市場,而非藝術本身。
這難道不是藝術對商業所開的一大玩笑? 若我們以藝術角度去衡量作品,尚有不少實實在在的評論和理論可循;可是當我們以商品價值去衡量它,它卻是最不可理喻的東西。藝術商品的價錢,跟它的內容、物料、勞動力、技術、實用價值等,實際並無關係。借用阿當.史密斯的例子:如果想知道鑽石的價值,不管你怎樣透視它的結構,甚至把它切割開來也沒有用,只能夠從交易關係中求得;可是,跟金融市場一樣,藝術市場受投資炒賣的影響,連供求關係也顯得高深莫測,令藝術商品價格彷彿斷線風箏,無法預料。
探討金融市場的走向,可以在財經節目播出,那為什麼《藝術.垃圾》會以討論藝術的姿態,去探問藝術品的價錢?這正正暴露出香港主流媒體的盲點:主流意識的問題,不單在於它只懂以商業價值衡量事物,更更在於當它遇到它不能理解的事情,例如藝術、人文的問題,不會開放地理解其價值,謙虛地研究,卻硬要不懂裝懂,以它熟悉的管理、經濟、民意調查等框架,回答錯誤的問題。結果,反而隨便將藝術人文流放到不是故弄玄虛,就是民粹犬儒的位置。
媒體也是斷線風箏
2011年英劇集《黑鏡》(Black Mirror)的首集,故事講述英國一位廣受國民歡迎的公主,遭恐怖份子綁架,而綁匪釋放人質的要求,竟然是要英國首相於當日下午四時,在全國廣播的電視頻道上跟一隻豬性交,否則撕票。面對荒謬的要求,首相當然不打算答應,立即叫幕僚追蹤片段來源,計劃營救公主,一面部署媒體戰,務求塑造民意,一旦綁匪撕票,首相亦無需負責。
開始時,民意調查顯示公眾大多同情首相,認為要求不可理喻。但當綁匪上載片段,公然切斷公主手指警告首相不得作弊,民意立即逆轉,覺得這只是首相的個人恥辱,公主的性命更為重要。其後,營救計劃失敗,首相竟然別無選擇,真的要在電視廣播面前作人獸交。事後發現綁匪果真釋放公主,事件彷彿告一段落。
對民眾來說,威脅公主性命固然可怕,但對媒體本身來說,綁匪行動意義不明才是真正的恐怖。首先,「首相跟豬性交」此一要求,既非求財,亦沒有明顯的政治、宗教理由,綁匪身份又不明,令人無法歸咎於某個族群。面對這種意義的黑洞,媒體顯得十分焦慮,不惜胡亂為事件定性,甚至連豬的歷史和符號都談上了。但亂七八糟的解釋,也是解釋的一種,只要有個說法,媒體仍能支撐下去。
但綁匪給媒體的致命一擊,卻是高潮過後的一步:原來根據閉路電視紀錄,公主早在下午三時半已經獲釋,比廣播早了三十分鐘 ——因此下午四時「首相跟豬性交」上演的時候,現實中其實已無任何威脅。換句話說,媒體秀白演了一場。
首相幕僚轉念一想,就知此事絕不能公開﹗ 因為對公眾來說,傳媒報導不實或者胡亂分析,早已是公開的秘密,因此眾說紛紜、「公說公有理」的傳媒生態,公眾尚可接受。但如果公開地宣稱,四時發生的直播,根本無對應之現實(此時公主已獲釋放),則等於叫媒體親自承認,原來媒體可以徹底跟現實脫勾,完全自給自足,那支撐著整個媒體政治的假設,亦將土崩瓦解。
綁匪的真正意圖,就是要令媒體暴露自己的空中樓閣。可是面對媒體巨獸,他卻失敗了。
這故事的結局是個悲劇。首先,傳媒成功掩蓋「公主三時半獲釋」的事實,首相亦因此成為英雄;一年過後,首相、公主和媒體繼續行禮如儀,照樣扮演自己的角色。而當日自殺身亡的綁匪,原來是個著名藝術家,於是事件自然被媒體定性為具爭議性的藝術,成為藝術圈談論的話題。本來綁匪所打開的缺口,已被媒體全盤收編。媒體巨獸果然可以超越現實,繼續自給自足。
話說回來,「漱口盅」的文化意義或者Andy Warhol的藝術理念,其實並沒有「首相跟豬性交」那麼難理解,也沒有《藝術.垃圾》所講那麼神秘。就像喜歡一套電影那樣罷:沒人會拿著預告,周圍問人這是不是電影的。看完電影有了一些觀感,我們多半會先問問自己為什麼,喜歡的話會想了解導演和畫面背後的故事,觸動人的是甚麼地方;有不明白的地方,也不會急於解釋一切,反而會想多看一遍,而好電影總能令人每看一次都有新發現。至於專家的評論,有時的確增長知識,但感受和理解,始終都是屬於電影和觀眾之間的事,沒有媒人可給你作主。
反之,如果媒體囫圇吞棗,急於將它不明白的東西,統統納入預設的框架,則不論藝術思潮或者文化現象,也可能被變成媒體眼中的恐怖主義。況且真正的恐怖,難道不就是因循苟且、脫離現實的媒體,不斷複製的那一套意識形態嗎? 如果人人都一早知道媒體的虛幻,只得媒體自己不知,那麼喚醒它的方法,或許就只有自己當起「恐怖份子」——放棄急於消化現實的習慣,反而能夠接觸紛雜多向的真實。當人能夠直接組織意義、培養感受,媒體就能回歸它本位,成為眾多認識世界的工具之一,不再是世界的全部。那麼,新事物也不必像恐怖襲擊般可怕了。

網上回應︰
  • Sie Susie:  直接組織意義、培養感受」好像從來也沒人教,大概只有記實內容,背誦結果,培養「興趣」...等等。
  • Tocant Can:  《新聞透視》不是《藝術透視》,睇晒成個節目,作為新聞節目絕對合格。第一節,講既唔係藝術,係藝術界背後既政治角力。第二節,講既亦都唔係藝術,主要講香港人對「藝術」既睇法,唔知邊忽「營造出『藝術難以理解』的恐怖感」、「M+買呢批貨究竟抵唔抵」,如果真係有睇埋個結尾,就更加唔會有呢種諗法。似乎係有人為左吹水,斷章取義。
  • Ger Choi:  單單是營造藝術/垃圾這個幾乎非黑即白的前題,就已經係恐怖啦。如果咁都叫吹水,我真係唔知世上有咩唔係吹水。
  • Zolee Yung:  連策展人做咩呢個大前題都無解釋俾大眾聽,淨係話買左一堆當代藝術品,然後過度簡化拎住道具佢周街問。再之後問一條似乎言之有物既問題,問咩係當代藝術,真係好得人驚。即係咁,其實就如科研一樣,比一千億發展肉眼睇唔到既微生物研究,點解大家會覺得無問題,但比一億買當代藝術你會覺得有問題?咪就係因為你基本上受過九年免費教育,認同所謂的科普價值,但我地政府從來都將藝術係教育甚至生活抽離,作為一個新聞節目,你唔consolidate咩叫art/先解釋後導入主題同問題。反而將佢兩分法左,藝術vs無人睇得明既垃圾。呢d唔叫bias叫咩?(我已經好客氣無將佢擺入誤導呢個位)
  • Joao Li:  我是作者。第一節,講既唔係藝術,係藝術界背後既政治角力。第二節,講既亦都唔係藝術,主要講香港人對「藝術」既睇法。此兩點我大致同意,亦正正是本文主旨。我認為節目以探討藝術本質的方法 (例如拿漱口盎去問人是否藝術,問咩係藝術、咩係垃圾) 去切入上述問題,是錯配了。另外,只談藝術界背後既政治角力同想像中的「香港人對藝術的睇法」,而不談藝術本身,我覺得很不足。只談紅酒市場而不談紅酒釀造過程、歷史和地理,是可以,但我覺得不好,是我寫文和吹水的動機。節目想問「M+買呢批貨究竟抵唔抵」,是我的判斷,你不同意,那也沒甚麼好講,不同觀眾總有不同閱讀。你看完不覺得節目有「營造出『藝術難以理解』的恐怖感」,那很好,我也希望大家沒有。如果沒此感覺,其實不用閱讀本文,如果讀了浪費了你的時間,不好意思。畢竟,媒體上的文字也常常是浪費人時間的,不如真的去看看藝術品,看看真實的世界好過。
  • Tocant Can:  Joao Li :第二節用漱口盎去問人係咪藝術品,並非係諷剌個漱口盎係「冇藝術價值」、「係垃圾」,而係的確有人曾經用漱口盎展覽。我再聽埋節目入面呂振光既講法,同埋記者對節目作既總結,的確好難令人聯想到節目係想「營造『藝術難明』既氣氛」、「到乜先叫『值』既藝術品」。記者個結論正正係你講既:「不如真的去看看藝術品。」至於一個新聞節目係咪要教觀眾從藝術史角度、美學角度去欣賞作品,就好似教中文講到「科學家」就要教埋科學一樣,立論有d好笑。
  • Tocant Can:  蔡芷筠 :如果你真係有睇過節目的話,就會知節目主要講到,有藝術家公開指責M+買「垃圾」,大陸傳媒仲發動連串攻擊,實質就係打壓部份「政治不正確」既藝術品。「藝術。垃圾」這個題旨明顯就係講呢件事,講既係公共議題,而唔係探討藝術。如果你真係有睇個節目的話。
  • Tocant Can:  Zoiee Yung :節目 6分11秒開始就有策展人皮力既解釋,講呢批藝術作同過30年中國政治有關,仲個別介紹部份作品,何來冇「無解釋俾大眾聽」?仲有所謂「二分法」,如果你係排除晒整體內容去睇,專門針對呢個「藝術。垃圾」呢個標題去評論,我同意,有二分法成份,但亦正如我講,係斷章取義,正宗借題發揮。到底評論果陣係咪真係完整睇晒個節目既呢?定係節目講過「垃圾」兩個字、「難明」兩個字,就係代表節目想話畀觀眾聽藝術難明,係垃圾?咁都唔係斷章取義係乜?

2013年3月7日 星期四

拜見師公


馬奎斯是我的偶像;獲馬奎斯推薦的墨西哥作家魯佛,更被譽為「魔幻寫實文學之父」,我當然不放過!兩天前在書店裡遇上他的成名著《佩德羅巴拉莫》,硬皮精裝,即刻中招!


書翻了兩晚,發覺魯佛的小說很富詩意,跟馬奎斯的荒誕、嘲諷、且富寓言意味的風格,倒是別饒丰韻!相似的地方則是其魔幻。魯佛小說有大量對話是沒注明是誰說的,讀者只能從上文下理推斷,從字裡行間意會,有的時候更是說不準的。這種「說不準」的迷離狀態頗富趣味!

記得馬奎斯的成名作《百年孤寂》首段,布恩迪亞在決鬥中殺了個友人,在往後的情節裡,布恩迪亞卻再而三看見這位「死者」。馬奎斯處理這兩個人物的關係處理得很高明,也運用了「說不準」的技巧。讀者是無法確定,究竟是布恩迪亞憶友成狂,以致產生幻覺呢?抑或遇上了鬼魂?還是在馬康多這條離奇的村莊裡,被槍殺了的人仍會繼續現身?

「魔幻寫實」的魅力,很多時都在於其多面性、曖昧性,又真又假。


魯佛的小說才剛開始讀,真是充滿期待!

2013年1月13日 星期日

想曲



這幾星期老爸、老媽來家裡住。老爸兩眼患有白內瘴,一先一後造手術,休養在家,早上放CD也就選了老歌。


播了CD老媽才說,原來薰妮是爸爸的偶像……

記得小學時代一天看電視,播放這首歌的MTV,柔揚的小提琴引子,配上從天上流過的白雲。中文老師教四字詞,曾教過一句︰白雲蒼狗。忽然間,好像明白了。




自九十年代開始,流行文化鼓吹「剎那就是永恒」。其實誰都知道,「剎那」跟「永恒」是一對反悖的概念。大家都明白永恒不可得,這麼說,既是自欺欺人,也是自我安慰。

可是對永恒的想望,卻是不變的。

有的事情變化快,有的卻似木立不動。屹然不變的,反襯出手邊的東西從不可留,而變幻不常的,似在投訴那些看似超凡永恒的東西,麻木不仁。那麼,對永恒的想望,亦即是對麻木的想望呢?

當年從十歲想望四十歲,而今從中年想望老年……

七十年代的流行曲,也許誘發不出脫俗的詩意,都是老生常談。人生,畢竟離不開老生常談的一二事。

2012年12月28日 星期五

第一夢

造了一個夢。

我在做紙雕,疊出來的是一幢幢建築,慢慢地,我便知道這是大學裡的教學樓。紙很白,有縱橫細緻的線條。我嗅到一股專業的寡味,卻不明白為何會做紙雕。

我有一把刀,在一面斜斜的三角形紙章之上,輕輕切一下,而紙還沒斷開。我將那畫滿直線的三角形向下一摺,那成了一面山坡。我大學所屬的書院在山頂,當年不時徒步上山,還要跟校巴鬥快。



山腳的位置有些四方形,前一個半遮著後一個。我割開四方形的頂部,沿縱向線條往前摺,往後摺,於是成了一列有落地玻璃窗的教學樓。這些樓都不高,只不過兩層,講室也不大,坐不過二三十人。

我在這裡上過堂嗎?一年班?抑或二年班?當時大家都在。

他很白,很肥,不是紙雕疊的。肥忠是這樣笑的,九九年的新年以後就聽不到了。那一年他死於感冒菌上腦。




在許多年以前,我已有記夢的習慣。這次讀書會讀夏目漱石的《夢十夜》,一讀就兩晚造了三個夢,醒來卻只記得一個。
夢是一種難以把握的意識。

2012年12月21日 星期五

兩個莫言

莫言獲諾貝爾文學獎惹來爭議是可以備期的,在他的領獎演說中,他亦來一番夫子自道。我總結對莫言的批評,有兩方面︰其一、是他迴避政治提問;其二、是中國政府處理他獲獎旳手法,與兩年前劉曉波獲和平獎大相逕庭。

撿麥穗的故事
在分析這些問題前,我想先引述莫言在演說中提及「最痛苦的一件事」。故事是這樣的︰莫言兒時跟母親到集體的麥田撿麥穗,卻被看守麥田的人發現,還打了母親一個巴掌。多年之後,當那個守麥田者變成一個老人,大家再次相遇,這個時候莫言想動手報仇,卻被母親止住,說︰


「儿子,那个打我的人,与这个老人,并不是一个人。」


(全文︰http://www.nobelprize.org/nobel_prizes/literature/laureates/2012/yan-lecture_ki.pdf)

於是我們便想,究竟母親為甚麼阻止兒子報復呢?在這裡,我排除莫言真的是認錯人(即打母親的人,與老人,真的是兩個人)的可能性,因為若是如此,這則「故事」的啟發性便全失。那麼剩下來的可能性有二︰

第一、母親仁慈,原諒了當天打她的人,所以推說打人者另有其人;
第二、守麥田的人是身在其位,使用武力阻止撿麥穗是職責,到後來年老了,不在其位,只是一個普通的老人。這樣,在制度中的人(打母親的人),與不在制度中的人(老人),在其社會角色上看,便是兩個人了。

第一個觀點是單純的人道主義,而我相信這並非母親的想法;因為若從人道出發,母親應提出老人之「可憐/可敬」,我們應以「寬恕之心」看待。這些都沒有在母親的口中出現,反而點出了「並不是一個人」。

角色換演的意識
角色不同,職份不同,是否就是不同的N個人呢?也許這是母親家訓的深意,希望莫言明白在制度中的人其實也無可奈何,身不由已,應獲得體諒。或者母親的教導十分收效,莫言銘記於心,「角色扮演」的意識深深刻在腦中。於是在頒獎禮上的角色是個「領獎者」,對於政治問題一概不答。

對於諾貝爾文學獎得主,我們都期望從他身上,看到深厚的人文及道德涵養。倘若只是一個角色扮演的靈巧之徒,在國際盛會上只談文學與戀愛,在小說裡才說政治,這種「見人講人話」的處事態度,反過來會令人懷疑,在小說中對政治、對社會的批判,究竟真誠到哪裡去?莫言作為一個人,對社會的承擔究竟有多少?

由此可見,上述第一項批評是成立的,但第二項指控,茅頭其實應該要對準中共領導人,而非莫言。他雖然是中國作家協會的副會長,但在處理諾貝爾獎這個國際關係議題上,莫言的地位卻又太低了些。記者行家再而三、三而四地追問莫言對劉曉波的意見,讓他成為了胡錦濤/習近平的代罪羔羊。

套用莫言所說的「撿麥穗故事」,平民要偷偷撿麥穗是因為飢荒,而造成飢荒是因為國家政策失誤。若要拿那位守麥田者,為飢荒負責,這是不公允的說法。不過,他也不可以置身事外。若以這故事譬喻今次莫言得獎的爭議,最諷刺的是,獎台上的莫言卻並非那個無助的小孩,而是出手打人的守麥田者。在這個微妙的角色轉換之後,由莫言之口說出母親當年的教誨,那便等如說︰

「中國的老百姓噢,那個作協的我,與這個獲獎的我,並不是一個人。不要批評我噢!」

2012年11月26日 星期一

《罪與罰》讀書會之上


本次讀書會於2012年11月22日在芬芬家舉行,這是第二次在芬芬家舉行讀書會,上一次是年初的盆菜宴。今次出席的有:芬芬、LOOY、水、SANDRA、立德、ALICE和SUZANNE。
按約定,今次只圍讀第一部至第三部,以下闡述也只局限於小說首三部。除了看書外,芬芬還介紹大家看影碟。大家都覺得這本書寫得很細緻,但卻不易消化,要慢慢看,當中的俄國名字很長,難以記憶,且一個人有數個稱呼,不小心還以為多了一個角色。


大家討論的問題主要有以下幾個:
一、 主角為甚麼殺人?
有人認為他是想替天行道,認為在不公的社會環境下,某些人可以透過殺人來執行公義,類似中國的俠客行為。
有人反對,說不是替天行道的問題,而是認為,在社會中,多數是普通人,受現有制度的約束,但亦有小部分的「超人」可以挑戰制度,破舊立新。書中提到拿破崙就是這樣的人物。
那為甚麼選擇殺放貸的老太婆呢?她其實只是個小人物,若是為了改變制度,犯不着殺她。選擇她,純因她是身邊人物,且在典當東西時在她面前感到屈辱,覺得她乞人憎。
有人認為不光是理性思考促使主角殺人,貧困的處境也是原因。主角原是法律系大學生,但因沒錢而綴學,要面對房東的催租,且要靠鄉下的母親和妹妹接濟。他殺人前後,精神處於崩潰的邊緣,患着熱病,又曾暈倒,身邊的人也有說他精神失常的,但他卻未至於有精神病。不過,有人亦提出,主角雖然環境不好,但還不是赤貧,可以靠教書維持生活,不像酒鬼一家那麼窮。
有人說主角自視甚高,這點與酒鬼相似。酒鬼傾慕知識份子,在酒館第一眼見到主角覺得他是知識份子,就想搭訕,敘述自己如何因飲酒而花去家中的錢和丟掉差事,對家人萬分愧疚。主角對酒鬼也萬分同情,送他回家時,還給他家裏錢,後來酒鬼被馬車撞死,也用得自母親和妹妹的錢來給酒鬼作歛葬費。這顯示主角善心的一面。


二、 甚麼叫罪?甚麼叫罰?
小說描述了一宗罪行,即主角的謀殺行為;不過,作者同時討論了「罪」多重意義的可能性。他在第三部5中列出︰
一、「犯罪是對社會結構不合理的一種抗議」;
二、「超人有權允許自己的良心跨越…某種障礙」、「人類的立法者和新制度的創始人…每個都是罪犯…否則,他們很難打破常規」。(簡言之,即︰為建立新制度,超越障礙的行為。)
罰則是殺人後種種內疚不安的感覺。主角殺人後屢有自首衝動,甚至特意與人說關於犯案的事,其實是有自首的衝動,顯示他殺人後是不安的。
也有論者認為,小說要講的其實是「救犢」。在第二部7之中,主角在殺人後想過尋死,後來又打消此念頭,當時他的自述是這樣的︰「如今是理智和光明的國度……意志和力量的王國……我們這就看看!這就比試比試!他高傲地添了兩句,似乎在向某種黑暗的力量挑戰。『我居然願意在只有一尺的地方活下去!』」
三、 主角怎樣看妹妹為了經濟問題而欲下嫁一個律師?
主角的妹妹因家境貧困,也為了主角,於是決定下嫁一個律師,可見是一個很務實的人。而主角卻很反對這宗婚事,不願妹妹因經濟問題而出嫁,可見他較為理想主義。他第一次見準妹夫就在言語間很不客氣,令那個律師也對他毫無好感。
大家又提到主角反對妹妹的婚事,卻同情酒鬼女兒,即本書女主角索尼亞,為家庭而犧牲自己作妓女。這大概是因為妹妹不多不少都是為了自己而有決定,而主角對索尼亞則有一種局外人的悲憫。
四、 小說的文學價值 
小記是經典,文學價值很高。當中描寫細緻,令人似與角色同哭同泣,例如寫酒館中酒鬼自述身世一段,讀者就仿如親歷其境,好像就在酒館中一樣,不禁也掬一把淚。不過,小說卻不易讀,作者抽絲剝繭,逐漸剖開主角的殺人動機,要逐章逐章慢慢領會。
(SUZANNE主筆,水添改)
〈罪與罰》讀書會下集,將於12月26日下午五點在芬芬家舉行。MERRY CHRISTMAS!是日將同時舉行聖誕聯歡。


2012年11月7日 星期三

萬年冰在手


這是從新西蘭最長冰川——TASMAN GLACIER拿下來的一塊冰!

TASMAN冰川在一萬六千至二萬二千年前形成,至今逐年溶化,變薄。手上這一塊,應當在萬多年前就已凝結了吧?


這個湖的水,都是TASMAN冰川溶化而來,故名「冰川湖」。這樣我就猜想,這些水是否都是萬年水呢?

是否有某些水,比另一些水更珍貴的呢?

若相信物質不變,那麼這些冰川裡、冰湖裡的氫份子與氧份子,與你剛才飲的一口水當中的氫與氧,也許都是兄弟姊妹。



原來冰川裡的冰,是圖中所見的冰藍色,而非「雪白」!何解?請看以下連結︰

http://en.wikipedia.org/wiki/Blue_ice_(glacia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