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11月26日 星期一

《罪與罰》讀書會之上


本次讀書會於2012年11月22日在芬芬家舉行,這是第二次在芬芬家舉行讀書會,上一次是年初的盆菜宴。今次出席的有:芬芬、LOOY、水、SANDRA、立德、ALICE和SUZANNE。
按約定,今次只圍讀第一部至第三部,以下闡述也只局限於小說首三部。除了看書外,芬芬還介紹大家看影碟。大家都覺得這本書寫得很細緻,但卻不易消化,要慢慢看,當中的俄國名字很長,難以記憶,且一個人有數個稱呼,不小心還以為多了一個角色。


大家討論的問題主要有以下幾個:
一、 主角為甚麼殺人?
有人認為他是想替天行道,認為在不公的社會環境下,某些人可以透過殺人來執行公義,類似中國的俠客行為。
有人反對,說不是替天行道的問題,而是認為,在社會中,多數是普通人,受現有制度的約束,但亦有小部分的「超人」可以挑戰制度,破舊立新。書中提到拿破崙就是這樣的人物。
那為甚麼選擇殺放貸的老太婆呢?她其實只是個小人物,若是為了改變制度,犯不着殺她。選擇她,純因她是身邊人物,且在典當東西時在她面前感到屈辱,覺得她乞人憎。
有人認為不光是理性思考促使主角殺人,貧困的處境也是原因。主角原是法律系大學生,但因沒錢而綴學,要面對房東的催租,且要靠鄉下的母親和妹妹接濟。他殺人前後,精神處於崩潰的邊緣,患着熱病,又曾暈倒,身邊的人也有說他精神失常的,但他卻未至於有精神病。不過,有人亦提出,主角雖然環境不好,但還不是赤貧,可以靠教書維持生活,不像酒鬼一家那麼窮。
有人說主角自視甚高,這點與酒鬼相似。酒鬼傾慕知識份子,在酒館第一眼見到主角覺得他是知識份子,就想搭訕,敘述自己如何因飲酒而花去家中的錢和丟掉差事,對家人萬分愧疚。主角對酒鬼也萬分同情,送他回家時,還給他家裏錢,後來酒鬼被馬車撞死,也用得自母親和妹妹的錢來給酒鬼作歛葬費。這顯示主角善心的一面。


二、 甚麼叫罪?甚麼叫罰?
小說描述了一宗罪行,即主角的謀殺行為;不過,作者同時討論了「罪」多重意義的可能性。他在第三部5中列出︰
一、「犯罪是對社會結構不合理的一種抗議」;
二、「超人有權允許自己的良心跨越…某種障礙」、「人類的立法者和新制度的創始人…每個都是罪犯…否則,他們很難打破常規」。(簡言之,即︰為建立新制度,超越障礙的行為。)
罰則是殺人後種種內疚不安的感覺。主角殺人後屢有自首衝動,甚至特意與人說關於犯案的事,其實是有自首的衝動,顯示他殺人後是不安的。
也有論者認為,小說要講的其實是「救犢」。在第二部7之中,主角在殺人後想過尋死,後來又打消此念頭,當時他的自述是這樣的︰「如今是理智和光明的國度……意志和力量的王國……我們這就看看!這就比試比試!他高傲地添了兩句,似乎在向某種黑暗的力量挑戰。『我居然願意在只有一尺的地方活下去!』」
三、 主角怎樣看妹妹為了經濟問題而欲下嫁一個律師?
主角的妹妹因家境貧困,也為了主角,於是決定下嫁一個律師,可見是一個很務實的人。而主角卻很反對這宗婚事,不願妹妹因經濟問題而出嫁,可見他較為理想主義。他第一次見準妹夫就在言語間很不客氣,令那個律師也對他毫無好感。
大家又提到主角反對妹妹的婚事,卻同情酒鬼女兒,即本書女主角索尼亞,為家庭而犧牲自己作妓女。這大概是因為妹妹不多不少都是為了自己而有決定,而主角對索尼亞則有一種局外人的悲憫。
四、 小說的文學價值 
小記是經典,文學價值很高。當中描寫細緻,令人似與角色同哭同泣,例如寫酒館中酒鬼自述身世一段,讀者就仿如親歷其境,好像就在酒館中一樣,不禁也掬一把淚。不過,小說卻不易讀,作者抽絲剝繭,逐漸剖開主角的殺人動機,要逐章逐章慢慢領會。
(SUZANNE主筆,水添改)
〈罪與罰》讀書會下集,將於12月26日下午五點在芬芬家舉行。MERRY CHRISTMAS!是日將同時舉行聖誕聯歡。


1 則留言:

  1. 這是第三次在芬芬家舉行讀書會,前兩次是年初的盆菜宴和上月的色戒讀書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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