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3月31日 星期日

第八夜的符號

早前讀書會圍讀《夢十夜》,當晚沒能參加,之後給書友仔發了電郵。當時寫的是英文,現翻譯如下︰





May I bring in an alternative way of looking at this collection.  I like reading these stories, just letting the words carry me to anywhere it goes, not trying to find out the 'answers' of the enigma.  It's more like looking at paintings.

請讓我提出一個另類角度看這組小說。我喜歡這個短篇小說集,隨意讓它帶我往何處去,而不在意尋找當中謎語的答案。這樣更似在看繪畫。

Lots of symbols are used by the author.  Did he want us to guess?  Yes and no.  Among the 10 stories, some stories' meaning is quite obvious, but some are rather obscure.  The first three stories are easy to understand, but the true meaning (if there is any) becomes more veiled as we go further.  Why he gave us a set of stories with varying degree of obscurity?  I need not to make any effort to understand 'The 1st Night'.  Why I need to try hard for 'The 4th Night' or the other nights?  Did he want us to guess, or not?  In general, writing with symbols and metaphors is to make things blurred.  He wants us to know, but not exactly know!

作者運用了大量符號。他想我們去猜嗎?想,也不想。在十個短篇中,部分小說的意思相當明顯,但另一些卻曖昧。起初三篇很容易明白,但當繼續讀下去,小說的真正意思(倘若有所謂的真正意思)便愈加隱晦。作者為何要寫一組顯淺與晦澀各異的小說?當我讀《第一夜》根本不用費勁去理解,為何我要絞盡腦汁去理解《第四夜》或其他篇章?作者想讀者去猜嗎?還是不想?一般來說,寫作時運用符號與比喻,目的是令故事看來矇矓。作者想我們看得懂,卻非確確切切的懂。


I would like to pinpoint to 'The 8th Night'.  The mood is surreal in the barber shop with windows and mirrors.  Some objects we see there are real (the windows, the barber), some appear as reflections only (like 莊太郎and the lady), and some are unreal (the woman counting money disappears when I look around).  It's just like the ten nights, this collection of ten stories with varying sense of reality, varying degree of flesh and blood.  We know we are in a barber shop, but it also appears as a maze.  We know where we are , but we also don't know where we are.  It's like life; it's like the situation in which Japan was caught during Meiji modernization.

我想特別提出《第八夜》談一談。故事中,配置了窗戶與大鏡的理髮店,情調超現實。我們在店裡看見的東西,有的是真實(如窗,理髮師),有的只是倒影(如莊太郎及女人),有的是不真實的(如那個在數鈔票的女人,回頭看卻不見了)。這篇小說就代表了全部十個夜晚,十個短篇,每個小說有不同程度的真實性,不同程度的血肉。讀者知道,自己到一間理髮店裡來,但這裡也看似一座迷宮;我們知道身在何處,但同時又不知道。這就像生命本身,就像明治維新時期日本所墮進的境況。



2013年3月19日 星期二

藝術.垃圾(下)

究竟我是誰!???

閱讀整遍討論,教我印象最深刻的是,文章作者李以進君在回應網友時說︰「我是作者」。

當然,這正確無誤。一如我在上一段所說,李兄是評論文章的「作者」;不過,這篇評論卻以小弟的專題報道為基礎,然後加以評論。這樣,我又是「誰」呢?是始作俑者?是被分析、評論的對象?抑或,我在這場討論中根本沒有位置?

這份焦慮反映了一場角力。




回想在籌備這集專題時,曾找文潔華教授聊天,當時我們討論了一個話題︰在觀看展覽時,策展人、藝術家與觀眾之間的關係究竟是怎樣的呢?各人的相對主動性是怎樣?究竟是誰主導誰?文教授當天說,觀眾的「自由意志」很少,被策展人主導了。我反問,藝術家的位置呢?文教授說作者已死,觀眾今日看一幅作品有一個想法,明天看可能是第二個想法。於是我再反駁說,假若觀眾面對藝術家有這份主動性,怎麼面對策展人卻沒有呢?我今天看展覽得一感受,明天卻可能另有見解。

小弟當時本著記者的「膽粗粗」本色,在文教授面前班門弄斧,本來不值一哂;不過整趟討論卻揭示了一個狀況︰在藝術的觀賞/分析之中,任何一個角色都在爭取話語權,爭取詮譯權。

這個情況亦在新聞報道中發生。被訪者說他的一個真相,記者不一定全然相信,也要爭取表達真相;觀眾、輿論也許另有想法,於是批評報道偏頗,失實。




如此說來,到底有沒有「原意」這回事呢?若借李以進君引《黑鏡》作例子,假使我們來討論綁架這個行為的非法性質,這樣肯定與李兄的「原意」有出入了。可喜的是,小弟的原意也幸得網友知心哩!

藝術.垃圾(上)

今日幸得熊仔告知,月前製作的一集專題,引來網上一點討論。真係榮幸!


以下是節目的連結︰
http://mytv.tvb.com/news/newsmagazine/140736#page-1

以下是評論文章的連結︰

http://thehousenews.com/art/藝術透視新聞垃圾/

以下是全文,包括網友的評論︰
無線電視於二月二日播出的《新聞透視 — 藝術.垃圾》,探討西九M+斥巨資向瑞士收藏家購買一批中國當代藝術品,卻遭評為「買垃圾」一事。該節目最令人印象深刻的,除了以搖晃鏡頭和鐵窗風雲式燈光,營造出「藝術難以理解」的恐怖感之外,莫過於這一幕:主持人拿著一個以黑色咭紙做背景、用手電筒打燈的「漱口盅」,在伙炭藝術村到處問參觀者:「這是否藝術?」
甚麼是藝術,藝術跟技藝和文化的分別,觀看所涉及的直覺和觀念,了解藝術品和藝術家背景有多重要,東方藝術的衡量方式 ... ... 這些問題,節目大可以從藝術史著手,深入探討某一個藝術家或者某個時期的故事,結論雖無定案,但亦可啟發觀眾思考。《藝術.垃圾》卻寧願斷章取義,將被訪者的一套說法交錯剪接,假裝成對話,再借眾說紛紜的觀感,把藝術說得莫測高深,暗示大眾無從入手;另一面又落入簡化的「你睇到鍾意咪得」,忽視了喜歡一件作品之餘,可以繼續深化、增廣視野之可能。
藝術.垃圾》所犯的錯,在於一開始就答了錯問題。它想問的,根本不是藝術的本質,而是藝術品訂價的準則。說白一點,就是「M+買呢批貨究竟抵唔抵」。故此,該節目的謎題其實來自藝術市場,而非藝術本身。
這難道不是藝術對商業所開的一大玩笑? 若我們以藝術角度去衡量作品,尚有不少實實在在的評論和理論可循;可是當我們以商品價值去衡量它,它卻是最不可理喻的東西。藝術商品的價錢,跟它的內容、物料、勞動力、技術、實用價值等,實際並無關係。借用阿當.史密斯的例子:如果想知道鑽石的價值,不管你怎樣透視它的結構,甚至把它切割開來也沒有用,只能夠從交易關係中求得;可是,跟金融市場一樣,藝術市場受投資炒賣的影響,連供求關係也顯得高深莫測,令藝術商品價格彷彿斷線風箏,無法預料。
探討金融市場的走向,可以在財經節目播出,那為什麼《藝術.垃圾》會以討論藝術的姿態,去探問藝術品的價錢?這正正暴露出香港主流媒體的盲點:主流意識的問題,不單在於它只懂以商業價值衡量事物,更更在於當它遇到它不能理解的事情,例如藝術、人文的問題,不會開放地理解其價值,謙虛地研究,卻硬要不懂裝懂,以它熟悉的管理、經濟、民意調查等框架,回答錯誤的問題。結果,反而隨便將藝術人文流放到不是故弄玄虛,就是民粹犬儒的位置。
媒體也是斷線風箏
2011年英劇集《黑鏡》(Black Mirror)的首集,故事講述英國一位廣受國民歡迎的公主,遭恐怖份子綁架,而綁匪釋放人質的要求,竟然是要英國首相於當日下午四時,在全國廣播的電視頻道上跟一隻豬性交,否則撕票。面對荒謬的要求,首相當然不打算答應,立即叫幕僚追蹤片段來源,計劃營救公主,一面部署媒體戰,務求塑造民意,一旦綁匪撕票,首相亦無需負責。
開始時,民意調查顯示公眾大多同情首相,認為要求不可理喻。但當綁匪上載片段,公然切斷公主手指警告首相不得作弊,民意立即逆轉,覺得這只是首相的個人恥辱,公主的性命更為重要。其後,營救計劃失敗,首相竟然別無選擇,真的要在電視廣播面前作人獸交。事後發現綁匪果真釋放公主,事件彷彿告一段落。
對民眾來說,威脅公主性命固然可怕,但對媒體本身來說,綁匪行動意義不明才是真正的恐怖。首先,「首相跟豬性交」此一要求,既非求財,亦沒有明顯的政治、宗教理由,綁匪身份又不明,令人無法歸咎於某個族群。面對這種意義的黑洞,媒體顯得十分焦慮,不惜胡亂為事件定性,甚至連豬的歷史和符號都談上了。但亂七八糟的解釋,也是解釋的一種,只要有個說法,媒體仍能支撐下去。
但綁匪給媒體的致命一擊,卻是高潮過後的一步:原來根據閉路電視紀錄,公主早在下午三時半已經獲釋,比廣播早了三十分鐘 ——因此下午四時「首相跟豬性交」上演的時候,現實中其實已無任何威脅。換句話說,媒體秀白演了一場。
首相幕僚轉念一想,就知此事絕不能公開﹗ 因為對公眾來說,傳媒報導不實或者胡亂分析,早已是公開的秘密,因此眾說紛紜、「公說公有理」的傳媒生態,公眾尚可接受。但如果公開地宣稱,四時發生的直播,根本無對應之現實(此時公主已獲釋放),則等於叫媒體親自承認,原來媒體可以徹底跟現實脫勾,完全自給自足,那支撐著整個媒體政治的假設,亦將土崩瓦解。
綁匪的真正意圖,就是要令媒體暴露自己的空中樓閣。可是面對媒體巨獸,他卻失敗了。
這故事的結局是個悲劇。首先,傳媒成功掩蓋「公主三時半獲釋」的事實,首相亦因此成為英雄;一年過後,首相、公主和媒體繼續行禮如儀,照樣扮演自己的角色。而當日自殺身亡的綁匪,原來是個著名藝術家,於是事件自然被媒體定性為具爭議性的藝術,成為藝術圈談論的話題。本來綁匪所打開的缺口,已被媒體全盤收編。媒體巨獸果然可以超越現實,繼續自給自足。
話說回來,「漱口盅」的文化意義或者Andy Warhol的藝術理念,其實並沒有「首相跟豬性交」那麼難理解,也沒有《藝術.垃圾》所講那麼神秘。就像喜歡一套電影那樣罷:沒人會拿著預告,周圍問人這是不是電影的。看完電影有了一些觀感,我們多半會先問問自己為什麼,喜歡的話會想了解導演和畫面背後的故事,觸動人的是甚麼地方;有不明白的地方,也不會急於解釋一切,反而會想多看一遍,而好電影總能令人每看一次都有新發現。至於專家的評論,有時的確增長知識,但感受和理解,始終都是屬於電影和觀眾之間的事,沒有媒人可給你作主。
反之,如果媒體囫圇吞棗,急於將它不明白的東西,統統納入預設的框架,則不論藝術思潮或者文化現象,也可能被變成媒體眼中的恐怖主義。況且真正的恐怖,難道不就是因循苟且、脫離現實的媒體,不斷複製的那一套意識形態嗎? 如果人人都一早知道媒體的虛幻,只得媒體自己不知,那麼喚醒它的方法,或許就只有自己當起「恐怖份子」——放棄急於消化現實的習慣,反而能夠接觸紛雜多向的真實。當人能夠直接組織意義、培養感受,媒體就能回歸它本位,成為眾多認識世界的工具之一,不再是世界的全部。那麼,新事物也不必像恐怖襲擊般可怕了。

網上回應︰
  • Sie Susie:  直接組織意義、培養感受」好像從來也沒人教,大概只有記實內容,背誦結果,培養「興趣」...等等。
  • Tocant Can:  《新聞透視》不是《藝術透視》,睇晒成個節目,作為新聞節目絕對合格。第一節,講既唔係藝術,係藝術界背後既政治角力。第二節,講既亦都唔係藝術,主要講香港人對「藝術」既睇法,唔知邊忽「營造出『藝術難以理解』的恐怖感」、「M+買呢批貨究竟抵唔抵」,如果真係有睇埋個結尾,就更加唔會有呢種諗法。似乎係有人為左吹水,斷章取義。
  • Ger Choi:  單單是營造藝術/垃圾這個幾乎非黑即白的前題,就已經係恐怖啦。如果咁都叫吹水,我真係唔知世上有咩唔係吹水。
  • Zolee Yung:  連策展人做咩呢個大前題都無解釋俾大眾聽,淨係話買左一堆當代藝術品,然後過度簡化拎住道具佢周街問。再之後問一條似乎言之有物既問題,問咩係當代藝術,真係好得人驚。即係咁,其實就如科研一樣,比一千億發展肉眼睇唔到既微生物研究,點解大家會覺得無問題,但比一億買當代藝術你會覺得有問題?咪就係因為你基本上受過九年免費教育,認同所謂的科普價值,但我地政府從來都將藝術係教育甚至生活抽離,作為一個新聞節目,你唔consolidate咩叫art/先解釋後導入主題同問題。反而將佢兩分法左,藝術vs無人睇得明既垃圾。呢d唔叫bias叫咩?(我已經好客氣無將佢擺入誤導呢個位)
  • Joao Li:  我是作者。第一節,講既唔係藝術,係藝術界背後既政治角力。第二節,講既亦都唔係藝術,主要講香港人對「藝術」既睇法。此兩點我大致同意,亦正正是本文主旨。我認為節目以探討藝術本質的方法 (例如拿漱口盎去問人是否藝術,問咩係藝術、咩係垃圾) 去切入上述問題,是錯配了。另外,只談藝術界背後既政治角力同想像中的「香港人對藝術的睇法」,而不談藝術本身,我覺得很不足。只談紅酒市場而不談紅酒釀造過程、歷史和地理,是可以,但我覺得不好,是我寫文和吹水的動機。節目想問「M+買呢批貨究竟抵唔抵」,是我的判斷,你不同意,那也沒甚麼好講,不同觀眾總有不同閱讀。你看完不覺得節目有「營造出『藝術難以理解』的恐怖感」,那很好,我也希望大家沒有。如果沒此感覺,其實不用閱讀本文,如果讀了浪費了你的時間,不好意思。畢竟,媒體上的文字也常常是浪費人時間的,不如真的去看看藝術品,看看真實的世界好過。
  • Tocant Can:  Joao Li :第二節用漱口盎去問人係咪藝術品,並非係諷剌個漱口盎係「冇藝術價值」、「係垃圾」,而係的確有人曾經用漱口盎展覽。我再聽埋節目入面呂振光既講法,同埋記者對節目作既總結,的確好難令人聯想到節目係想「營造『藝術難明』既氣氛」、「到乜先叫『值』既藝術品」。記者個結論正正係你講既:「不如真的去看看藝術品。」至於一個新聞節目係咪要教觀眾從藝術史角度、美學角度去欣賞作品,就好似教中文講到「科學家」就要教埋科學一樣,立論有d好笑。
  • Tocant Can:  蔡芷筠 :如果你真係有睇過節目的話,就會知節目主要講到,有藝術家公開指責M+買「垃圾」,大陸傳媒仲發動連串攻擊,實質就係打壓部份「政治不正確」既藝術品。「藝術。垃圾」這個題旨明顯就係講呢件事,講既係公共議題,而唔係探討藝術。如果你真係有睇個節目的話。
  • Tocant Can:  Zoiee Yung :節目 6分11秒開始就有策展人皮力既解釋,講呢批藝術作同過30年中國政治有關,仲個別介紹部份作品,何來冇「無解釋俾大眾聽」?仲有所謂「二分法」,如果你係排除晒整體內容去睇,專門針對呢個「藝術。垃圾」呢個標題去評論,我同意,有二分法成份,但亦正如我講,係斷章取義,正宗借題發揮。到底評論果陣係咪真係完整睇晒個節目既呢?定係節目講過「垃圾」兩個字、「難明」兩個字,就係代表節目想話畀觀眾聽藝術難明,係垃圾?咁都唔係斷章取義係乜?

2013年3月7日 星期四

拜見師公


馬奎斯是我的偶像;獲馬奎斯推薦的墨西哥作家魯佛,更被譽為「魔幻寫實文學之父」,我當然不放過!兩天前在書店裡遇上他的成名著《佩德羅巴拉莫》,硬皮精裝,即刻中招!


書翻了兩晚,發覺魯佛的小說很富詩意,跟馬奎斯的荒誕、嘲諷、且富寓言意味的風格,倒是別饒丰韻!相似的地方則是其魔幻。魯佛小說有大量對話是沒注明是誰說的,讀者只能從上文下理推斷,從字裡行間意會,有的時候更是說不準的。這種「說不準」的迷離狀態頗富趣味!

記得馬奎斯的成名作《百年孤寂》首段,布恩迪亞在決鬥中殺了個友人,在往後的情節裡,布恩迪亞卻再而三看見這位「死者」。馬奎斯處理這兩個人物的關係處理得很高明,也運用了「說不準」的技巧。讀者是無法確定,究竟是布恩迪亞憶友成狂,以致產生幻覺呢?抑或遇上了鬼魂?還是在馬康多這條離奇的村莊裡,被槍殺了的人仍會繼續現身?

「魔幻寫實」的魅力,很多時都在於其多面性、曖昧性,又真又假。


魯佛的小說才剛開始讀,真是充滿期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