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9月8日 星期六

人人直接決定的模式

反洗腦行動佔領政府總部一星期,創造奇跡,也誘發了不少朋友一個渴望︰不只要表達民意,還要決定。這個想法很貼近「參與式民主」(Participatory Democracy),而非香港沿用的「代議式民主」(Representative Democracy)。



關心公共事務,我們同時要留意,不同民主模式有不同的理念,背後也有不同的條件,才能賴以成功。

「參與式民主」講求市民直接參與決策,尋求共識,所以有說是「以共識為基礎」(consensus-based)。要尋求共識,大家便要培養包容的氣度,以理性與真憑真據來議政的習慣。換句話說,就是要建立「公民社會」,推行「參與式民主」。

究竟大家有多理性呢?我以「國教科」爭議舉一例。部分市民批評,特首取消三年開展期,變相把責任推給學校,擔心學校受壓推行洗腦教學。對此評論大家不妨想想,究竟政府可以做些甚麼才可以釋除這個擔憂呢?實行撤科,究竟能否免除當中所說的可能性,就是政府以撥款及壓力,迫學校去洗腦呢?究竟要做些甚麼,才會安心呢?對於一個憂慮,倘若根本是沒有辦法去釋除的,我們又會否反思一下,這個擔憂本身是基於甚麼呢?

現時又流行另一說法︰要關上實施國教科的大門。若要實施這個想法,是否要立例禁止任何學校開設國教科呢?依此邏輯,我們如何處理有宗教背景的學校呢?如何處理有道德使命的學校呢?

在多元社會裡,包容十分重要;包容度愈廣,換來愈大的自由。借用John Stuart Mill著名的「傷害原則」(Harm Principle)︰若不傷害他人,任何人有自由去選擇「差一點」的東西;因為在你眼中「差一點」,可能在我眼中是「好一點」。依此原則,愛國父母可以選擇愛國學校,一如敬孔家長可以挑選孔教學校。



不少人不相信「參與式民主」,不過這模式,某度程上於十九世紀的瑞士落實了。在西班牙內戰期間,當地Anarchist Republicans亦曾於部分地區推行過。

http://en.wikipedia.org/wiki/Participatory_democracy

過去兩年,紐約的「佔領華爾街」行動,亦推行「參與式民主」,以抗衡美國政府的管治方式。

http://www.economist.com/blogs/democracyinamerica/2011/10/occupy-wall-street-3

政治就是眾人之事,大家管理自己有許多不同模式。香港是一個知識水平相當高的社會,我們有基礎,有條件,尋找適合我們的管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