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3月18日 星期日

有質素的揭黑

選舉究竟將會引領我們走到哪裡去?更多的理性?抑或愈加盲目?沒有人可以替我們回答此問題。只能由自己做起。

唐英年在周五對梁振英作出的兩項指控,都發生在行政會議;政會沒有逐字逐句的會議記錄,只有討論結果。由於唐英年的指控,都並非當年行會的結論,所以不會在記錄上找得到。那麼在此時此刻,擺出兩宗無頭公案,我們小市民可以得到甚麼?

十二年前台灣總統大選,宋楚瑜、陳水扁、連戰鼎足。在競選最後階段爆出「興票案」,指控當時民調領先的宋楚瑜侵吞黨款。在選舉上,宋楚瑜敗了給陳水扁;在司法訴訟中,還了宋的清白。可惜我在今時今日,仍能在網上找到︰「宋楚瑜A了國民黨多少錢」的留言。

十二年後,又是台灣總統選舉,蔡英文對馬英九,爆出指責蔡英文的「宇昌案」,指她在擔任行政院副院長時,批准自己做生物科技公司的董事,為家族謀私利。結果,蔡也在選舉中落敗,但民調顯示,台灣選民不接受這種「弊案式」的選舉操作。甚至有「弊案專家」之稱的邱毅,本身的立法委員議席也不保了。

揭黑幕,爆醜聞,似乎是民主選舉必不可少的一部分,如影隨形。問題是我們市民大眾,如何看待,如何分辨這些「選舉操作」。

我們再看看美國。只不過是初選,ROMNEY就已爆出繳交超低稅率的醜聞。說穿了,ROMNEY跟一般百萬富翁一樣,有專人為他避稅,鑽盡了法律罅。這種揭黑證據確鑿,明明白白,餘下來的就交給選民︰你要不要支持一個挖空心思去避稅的人,將來出任總統呢?

普選是不可逆轉的大方向,大家不要逃避,也不要厭煩;我們所能做的,就是做一個「講理由的人」。

問題不單只要分辨誰講大話,還要分清楚甚麼才是有質素的「揭黑」!揭黑是好事,但要有證據。

拋出一些根本找不到證據的指控,這行為本身,就是極卑劣的選舉操作!

3 則留言:

  1. 沒有壞人,只是有人做了不好的事。
    ──昂山素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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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正在寫新一篇小說,當中提到一個觀點︰「壞/民主」這些概念,並不是一個實際存在物,由行事作為體現出來。
    你引述昂山的說話,印證了這觀點,概念由行為體現出來,亦即「壞事/民主的行為」;問題是當某些人有了這些概念,這些價值觀,我們應否叫他們「壞人/民主的人」呢?

    我的想法是︰當人做了「壞/民主」的事,我們也可以說︰這個人幹了「壞/民主」的事;當一個人幹了很多「壞/民主」的事,我們有理由預想,有很高機會他繼續幹「壞/民主」的事。不過人會變,亦即有一個可能性,這個人在下一刻幹「不壞/不民主」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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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近日關注昂山消息,難免把香港和緬甸想在一起.昨晨醒來,近日的糾結恍然散去,在網誌post了一張相片和一句泰戈爾的詩句"泥土被侮辱,卻報以鮮花."與今天昂山勝出的新聞正好合時.也像也正好回應你的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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